機械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油類物質由于各種作用,特別是進行高速和切削量大的加工時產生大量油煙霧,對環境和操作人員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已引起了廣泛的重視,同時相應的治理設備——工業油霧凈化器正在被廣泛采用。
“靜電王型系列油霧凈化器”利用靜電原理,使氣流中的微粒帶電荷后,借助庫侖力的作用將其捕集在集塵裝置上。它由離子化集塵裝置、送風機和電源等部件構成。大家都關心PM2.5污染,但PM2.5來源確實產生于我們生產生活的各方面,其70%都是人類活動造成的,不是天生的,這是需要大家肯定的。所以,建議每個人、每個企業都要對社會負責。在政府主導的前提下,企業承擔起大氣污染的主責。另一方面,希望市民能從自我做起,承擔起自己的那份責任。
有些地方政府為了實現本地區的環境質量目標,也制定了一些相應的與能源活動有關的地方立法,如陜西省頒布了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通過分析現有立法可以看出,我國對能源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問題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法律規制:
其一,對節約能源及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規制;
其二,對能源生產、加工、運輸、消費等過程中的環境問題的法律規制。
前者是從宏觀上解決能源有效利用及終端能源清潔化的問題。其不單是解決能源環境問題的根本措施,同時也是實現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學界已經對此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后者則是從微觀上解決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具體的環境保護問題,涉及能源法與環境法的銜接與協調,目前還鮮有人進行深入細致的系統研究。本文主要對后者展開具體分析。能源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問題的一般法律規制現狀及其缺陷 能源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問題的一般法律規制是指各種能源開發利用活動中的環境保護的一般性法律規范,而非某一類型能源指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的專門性規范。這些規定主要體現在我國的環境立法及電力立法中。電力是由一次能源轉化來的優質二次能源,油霧凈化器是當今市場應用廣泛的一種能源。
電力行業是環境污染的重要產生源泉,作為規范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活動的電力立法,其中也必然涉及環境保護的規定。這部分規定不論是對煤電、水電、核電、風電、生物質能、太陽能發電等都適用,因而也屬于能源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問題的一般規制,當然相對于前一部分來說,更具針對性,可謂一般中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