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粉塵防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企業對危險認識不足企業粉塵爆炸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主體責任不落實。員工缺乏粉塵爆炸基礎知識,對粉塵爆炸危險特性、粉塵爆炸防護方法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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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防護水平普遍不高
在建筑設計、設備布局、工藝設計上存在隱患。例如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樓層之間沒有防火門,除塵器和料倉位于室內;物料破碎(研磨)前,未按規范設置除鐵等異物的裝置。
除塵系統設計不規范。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吸風罩設計不合理導致崗位粉塵沉積嚴重;管道風速不足,除塵管路積塵嚴重;除塵器未采取爆炸防護措施;采用生產車間建構筑物的一部分作為粉塵沉降室,或者采用磚混結構構建除塵風道;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止點燃源的措施;除塵管道未設置防止爆炸向室內傳播的隔爆裝置。
此外,還存在粉塵清掃不足,清掃方法不正確;工藝設備未采取泄壓措施,或泄壓口設置在室內;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未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布線不規范;未進行防靜電跨接和接地;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等問題。
監管與技術支持資源匱乏
一線監管人員配備不夠,缺乏真正懂粉塵防爆的專家和技術服務人員。部分監管人員對粉塵涉爆企業的基本情況了解不足,沒有識別出重大隱患。
標準體系尚待完善
對于一些識別出的重大隱患,找不到相應的標準依據。標準條款缺乏執行細則,可執行性較差。
基礎研究缺乏
缺乏粉塵爆炸特性參數和風險評估手段,以及相應的基礎研究。
設備產業化發展滯后
缺乏國產的無火焰泄壓、隔爆、抑爆、火花探測與熄滅設備等防爆產品,缺乏防爆型除塵系統的優秀供應商。
粉塵防爆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強粉塵爆炸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整改,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事故統計,依托專家隊伍,聚焦重點行業的粉塵(可燃金屬機加工與粉體制備、木材、糧食加工與儲運/飼料加工、煤粉制備、硅粉制備、硫磺制備)和對重點企業進行防爆督查與整改。重點企業主要包括作業崗位人數在30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有大型容積設計(如料倉、除塵器、流化床)、有大型筒倉和地下廊道的企業、未采用濕法除塵的鋁鎂金屬機加工企業等。
二是進一步加強粉塵防爆標準化工作和標準的宣貫。完善《粉塵爆炸安全規程》等基礎標準;盡快起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風險評估、典型工藝設備的防爆規范、爆炸防護設備的技術條件等領域的相關標準。系統地、有計劃地、持續不斷地進行標準培訓和宣貫。
三是進一步加強粉塵防爆知識的普及。建立粉塵防爆知識普及網站,提供粉塵爆炸基礎數據,提供“粉塵防爆專家系統”服務(一種具有學習功能的基于計算機的自動咨詢服務平臺,必要時可專家人工介入)。進一步加強基層安監人員和企業安全員的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粉塵防爆專家隊伍。
四是推動粉塵防爆基礎研究和防爆設備與服務的產業化。在工業規模粉塵爆炸試驗、爆炸機理、風險評估、爆炸數值模擬等領域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支持國產防爆設備(無火焰泄壓設備、爆炸隔離設備、爆炸抑制設備、火花探測與熄滅設備等)的研發。大力扶持一批防爆工藝設備(例如高效濕式除塵器、粉塵防爆型干式除塵器、防爆型工業移動除塵器、集中式真空清掃系統)供應商和粉塵防爆專業服務機構。
五是樹立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建立粉塵防爆相關供應商正面清單。通過行業協會、專家評估和第三方機構的評估,樹立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建立粉塵防爆相關供應商正面清單。對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在稅收等方面采取優惠措施,通過行業準入激勵設計部門、工藝設備供應商、防爆產品供應商提高其粉塵防爆服務能力。
六是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進一步落實以事故為導向的懲戒制度,對安全監管和企業自查整改,建立一套監管流程和工作細則,狠抓實施和落實。